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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标准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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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022年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详见即将发布的《2022年中国农业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招生简章》和《2022年中国农业大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招生简章》。

如有疑问可联系我校MBA教育中心联系人(电话:62738516)或中国农业大学MPA项目联系人(电话:62733116)。